财大附中二级教代会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附中并于2007年3月召开了首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为使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化,根据《江西财经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按照江西财大工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 教代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为行为准则。
第五条教代会积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校长依法行政,为学校工作和块策提出意见、建议和咨询,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正当利益。
第六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其办事机构为附中工会分会。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附中教代会在本单位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行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财务报告、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等,必要时可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决定教职工奖惩办法、分配方案,以及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并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督促财大教代会和二级教代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决定的落实。
(五)对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行政领导应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九条 教代会应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行政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条 凡提交附中二级教代会审议的事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附中党政领导与工会分会沟通决策意向后,由行政领导提出方案和建议;
(二)工会分会对行政领导提出的方案或建议进行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召开教代会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四)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教代会的代表由附中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含合同制聘任教师)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 教代会的代表数(含财大教代会代表)为十一条规定的全体教职工总人数的40-50%。
第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产生程序:
(—)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办法:
(二)按比例确定名额并提出候选人名单(可多于应选人数的10%):
(三)由全体教职工按照差额和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选举代表,并张榜公布。
第十四条 代表的构成,要注意其代表性。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财大教代会相同,代表可以连选连任。代表接受本单位教职工监督,如调离本单位可以补选。
第十五条 代表的条件是: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聘任教师),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为公众办事,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第十六条 财大教代会代表为附中二级教代会的当然代表,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附中二级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在二级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提出议案,对大会各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三)对大会作出的决议和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二级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教育教学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积极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 教代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 教代会应有2/3的正式代表到会才能召开,会议通过决议时必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工会分会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要教代会审议的重要文件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工会分会召集教代会主席团讨论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工会分会负责解释。
财大附中会议制度
会议要求:会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签到,开会时集中精力,注重时效,议题明确,议程紧凑。
1、校务会议: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校办主任参加,根据不同议题,请相关的中层干部参加。校务会由校长主持。
2、行政会议:一般星期二下午第二、三节课进行,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全部的中层干部参加,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需要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的议题,相关部门一般应在会前提出,并做好相关准备。
3、党支部会议:隔周星期二下午第三节课进行,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小组会由组长主持)。支委会每月一次。
4、教研组长会:中、小学每月分别召开一次,教务处主持,分管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校长参加,全校(中、小学)教研组长会每学期1-2次,由教务处或校长主持。
5、班主任会:中小学每月分别召开一次,政教处主持,分管副校长和团、队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校长、书记参加。全校(中、小学)班主任会每学期1-2次,由政教处或校长主持。
6、全校教工大会:每月一次,由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主持,中、小学部教师会由分管副校长主持,政治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7、家长会,一般期中、期末各一次,由班主任主持,任课教师参加。年级以上家长会按照实际情况,由教务处、政教处或校领导主持。
8、学校部门工作会议:如教务工作会、总务工作会、团(队)会议、教研组会等,由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负责。
9、专门会议:如教学工作会、德育工会例会、毕业班迎考动员会、教育教学研讨会、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由相关部门负责。
财大附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措施
1、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同心同德,团结一致,识大体顾大局,努力把学校办好。
2、贯彻民主集中制,学校重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决定,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认真执行,不能犯自由主义。每个干部都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大胆负责,不推不拖,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3、以校为家,勤奋敬业,乐于奉献,率先垂范,做到工作多干点,不良倾向多管点,教学业务多学点,思想问题勤抓点,群众困难多问点,个人利益少想点。
4、努力学习钻研政治理论、教学业务和管理知识,不断更新观念,提升素质,适应形势和时代发展要求。克服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懒汉思想,成为既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业务工作的实干家。
5、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班子成员要以学校事业为共同基础,做人光明磊落,办事出以公心,做到政治上常提醒、思想上常交流、工作上常通气、生活上常关心,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补台。
6、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沉在教学教育第一线。对师生中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困难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做好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
7、健全民主生活制度,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思想、工作和执行党纪、
政纪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全面建设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严格遵守党章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于律已,为政清廉,不以权谋私,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要求教工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做到。
财大附中师德规范行为“十不准”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允许在学校开展有悖于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参与邪教、赌博、迷信、色情、不健康娱乐活动。
二、不准不备课、无任何教案上讲台,不允许拒不批改学生作业、拒不进行课外辅导。不组织、怂恿、默许学生考试违纪舞弊。
三、不准已聘教师在上班时间到校外兼课,不允许上班进行炒股、经商、上网聊天、打游戏等活动或从事第二职业。
四、不准对本校的学生(含自己任教的学生)搞有偿辅导或在学校对外搞有偿家教。不利用学生家长办私事,不接受学生或家长馈赠的物品,不允许向家长索要财物或提出不合理要求。
五、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允许对学生有打、踢、揪、敲、罚赤脚、罚跪、罚站、罚跑、罚不让回家吃饭等行为。发生危急情况,不能不顾学生安全。
六、不准有侮辱学生的语言行为,不允许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后进生、贫困生,禁止对学生使用“白痴”、“蠢猪”、“滚蛋”等字眼,更不允许让学生之间相互侮辱。
七、不准赶学生出教室和擅自对学生进行停课处罚,不允许不顾效果无限度地对学生罚抄作业(错题一般订正或重做1-2遍即可,生字词重抄不应超过10遍,禁止进行大篇幅课文的罚抄)。
八、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学校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确属需要,必须经过申请报批)。不允许私自向学生推销、代购学习资料、报刊和学习用品(订购学习资料应经教务处审查同意,收费应经校长室批准)。
九、不准上课时离开课堂,不允许在课堂内说粗话秽语、接打手机、抽烟、穿拖鞋、背心、短裤,袒胸露背露肚。
十、不准教师之间相互谩骂、吵架,不允许在任何场合用任何形式诽谤、诬蔑、诬告同事。
对违反“十不准”的教师,除批评教育外,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或多次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解聘和取消教师资格处理。
财大附中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领教师的专业成长,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结合附中实际,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遵守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班主任工作较出色。在学生、家长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是公认的学科骨干教师或教学新秀。
4、学习钻研业务,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心理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
5、在我校工作二年以上。近年内承担过班主任或教研组长、行政及群团组织负责人工作。
6、未发生教学事故,所带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财大附中行政人员考评办法
学校的教辅、后勤、行政人员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管理,为此每学期必须对在这些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的评估,并与津贴发放(设考评等次系数)挂钩。
一、考评等次:设一等、二等、三等,其对应的等次系数分别为1.05、1、0.95。
二、考评条件:
一等:
1、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大局意识强,出色履行岗位职责。
2、能主动克服困难,敢于负责,有突出贡献。
3、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
4、热心为教学服务,得到全校大多数教师认可。
5、全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不含规定期间内的婚、丧假,下同),病假和学历进修请假不超过10天,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等:
1、有较强的责任心,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
2、工作比较主动,遇事不推诿扯皮。
3、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作风比较严谨,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基本有保证。
4、积极为教学服务,多数教师反映较好。
5、全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0天,病假和学历进修请假不超过20天。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三等:
1、有一定的责任心,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存在“推、拖”现象。
3、能完成本职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经常出现差错。
4、服务态度得不到多数教师认可。
5、请假超过“二等”规定天数,或有旷工现象。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考评办法:
学期结束时,在本人总结的基础上,先自报等次,再经全校教工民主评议,最后经校行政会核定等次。
财大附中行政值日工作要求
为加强学校管理,我校实行行政值日制度,其工作要求规定如下。
1、做好中学早读巡查并进行登记,7:25前在教学楼迎接师生,检查督促迟到学生。
2、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考勤签到表的收发时间为:上午早读时发,8:20收;下午1:50前发,2:20收。迟到的教职工可到值日行政办公室说明情况并补签名。考勤情况汇总后交教务处。
3、巡查督促纪律卫生、学生仪容、“两操”、课堂教学、校园安全情况等。
4、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协助接待来访。
5、行政干部应积极承担并认真做好值日任务。
财大附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教职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全年工作业绩。
1、德(25%)
(1)思想政治方面(个人修养、品德、为人师表情况,参加会议、政治学习情况等)。(2)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道德情况,有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十不准”现象)。(3)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是否服从安排、接受任务)。(4)团结协作(团结尊重同志,顾全大局,不挑弄是非)。(5)遵纪守法(组织观念、纪律观念、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2、能(20%)
(1)能否不断学习、追求业务上的精益求精和工作上的积极创新。(2)知识水平(掌握教育理论并指导实践,一专多能、开展课外活动能力)。(3)教育能力(德育工作和组织管理学生能力、班主任工作能力)。(4)教研能力(说课、评课能力,学习、研究和总结能力,教改意识)。(5)实践能力(教学基本功情况,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能力、上电教课数量)。(6)行政、教辅、后勤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能力,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创新意识。
3、勤(15%)
(1)工作量(全年工作情况,承担的具体工作)。(2)出勤率(遵守劳动纪律,履行请假手续)。(3)执行教学常规(按要求进行备课、讲备、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试卷、组织考试及质量分析)。(4)行政、教辅后勤人员主动积极开展工作和执行工作常规制度的情况。
4、绩(40%)
(1)教学成绩(会考成绩情况,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步情况)。(2)教学效果(学生和家长的反映:培优转差情况,班级班风、学风情况,班主任工作效果)。(3)教研教改(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情况,听课数量,承担公开课节数、撰写教研论文情况),竞赛获奖(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和文体科技比赛情况)。(4)行政、教辅、后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时效、取得的成效。
二、考核等次
教职工考核结果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基本等次,对于少数不能完全达到“合格”标准,又不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可以定为“基本合格”。
三、考核步骤
1、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行政干部接受教职工的民主评议。
2、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分组会上做个人总结交流,小组进行评议。
分组参考方案如下:
第一组:中学语文组、英语组教师,音乐教师(在编)。
第二组:中学数学组、理化生组教师,体育老师,后勤人员(在编)。
第三组:小学教师(在编)。
第四组:行政人员(在编)。
第五组:中学外聘教师。
第六组:小学外聘教师。
2、优秀等次、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至各小组,由各小组等额产生(先进必须从考核优秀者中评选),原则上在学校工作一年以上才能评优。
3、小组会后组长上报本组教师的考核等次意见和优秀、先进名单,并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收齐、上交。
4、学校召开行政会或校务会审定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等次和先进个人名单,填写学校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意见,汇总上报人事处。
财大附中津贴、奖金和工资发放办法
一、津贴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根据财大对附中实行经费包干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中小学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以量化课时为基础发放各种津贴。
(二)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力求津贴发放与实际工作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和责任大小挂钩,克服平均主义,注重效益与公平。
二、津贴的项目和标准
(一)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是教师按要求完成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命题考核等各项教学工作的津贴之和。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在参照全国教育科学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不同学科的课程确定适当的折合系数,确定我校课时津贴的核计公式是:
课时津贴=课时数×课程系数×生员系数×单位课时津贴额
1.课时数=周课数×上课周数。周课时以教务处编排的课表为准,上课周数由学校参照校历表研究决定,由教务处安排的代课,按实际情况增减课时,早读、监考按实际时间统计。
课程系数标准
课 程 | 一至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
语文、数学 | 0.8 | 0.85 | 0.9 | |
英语 | 0.8 | |||
其它课程 | 0.76 | |||
监考 | 累计45分钟为0.6 |
系 数 年 级
课 程 | 初一、二 | 初三、高一、二 | 高三 |
语数外 | 1 | 1.1 | 1.2 |
理化 | 0.96 | 1.06 | 1.16 |
政史地生 | 0.92 | 1.02 | 1.12 |
音体美劳信息等 | 0.8(初三体育0.9) | ||
监考 | 累计45分钟为0.6 | ||
早读 | 累计45分钟为1 | ||
课程系数说明:课程系数为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命题等三项系数之和。具体是:语数外0.4+0.3+0.3=1;理化0.4+0.3+0.26=0.96;政史地生0.4+0.3+0.22=0.92;音体美信息0.4+0.25+0.15=0.8。 |
3.生员系数根据班级人数确定
班级人数 | 30 人 以 下 | 31人 | 32人 | … | 40人 | 41人 | … | 50人 | 51人 | … |
生员系数 | 0.9 | 0.91 | 0.92 | … | 1 | 1.01 | … | 1.10 | 1.11 | … |
4.单位课时津贴额,由学校根据每学期的财力情况来确定标准。2011年单位课时津贴额定为22元(见习教师和员级职务教师为20元)。
(二)教师兼职津贴
以下各项津贴核计中的单位课时津贴额,与课时津贴中的标准一致。
1.班主任津贴=补贴课时数×生员系数×单位课时津贴额×考评系数
①补贴课时数为每学期100课时(含班会课)。另外发给适当的话费补贴。
②生员系数与课时津贴中的标准相同。
③考评系数由班级工作考评确定,一等1.1,二等1。差距明显或发生事故可定0.6~0.9。
2.教研组长津贴=补贴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额
①中学教研组长补贴课时数为每学期12~20课时(根据教研组工作情况而定),小学教研组、年段组双项任职为12课时,单项任职为8课时。
②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在学校起相应作用者,每学期学科带头人补贴20课时、骨干教师补贴12课时。
3.实验室、电教工作津贴
①理化生实验室工作津贴的核计
(实验室学生实验课节数×理化或生物课程系数×生员系数+基本管理补贴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额×考评系数,其中:基本管理补贴课时数为每学期物理60,化学55,生物30,考评系数由实验室管理检查确定,一等1.1,二等1,三等0.9以下(下同)。
②电教管理津贴核计
(专业教室上课节数×0.15+基本管理量化课时)×单位课时津贴额×考评系数
其中:基本管理量化课时为每学期计算机教室30,语音教室15,多媒体教室15。专业教室上课节数不含兼管教师本人在专业教室所上的课。
③科学教室(自然仪器)、体育器材室津贴核计
补贴课时×单位课时津贴额×考评系数
其中:补贴课时为每学期15课时。
4.其它:兼职体育器材保管10课时/学期,体育教师带操每次0.2课时(根据带操效果可增减10%的津贴),兼职摄影(像)25课时/学期(含整理),课本发放36课时/学期,校园广播维护18课时/学期,办公电脑维护按每年20元/台(每学期10元/台)核计补贴。
(三)教辅、后勤工作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量化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额×考评系数
①量化课时数为专职岗位每学期170,兼职出纳岗位130,其它教辅后勤兼职岗位119。
②考评系数根据工作考评确定,一等1.05,二等1,三等0.95以下。
③专职教辅、后勤人员若兼课,则核计津贴的课时原则上不能超过4节/周。兼职教辅、后勤人员课时津贴可全部照计(但兼课一般应控制在每周10节以内)。
(四)行政职务津贴
根据有关文件中关于中小学领导职务津贴的参考标准,规定我校行政职务津贴标准为:
学校中层津贴=学校教师平均津贴额×1.1×考评系数
副校长津贴=学校教师平均津贴额×1.2×考评系数
校长津贴=学校教师平均津贴额×1.3×考评系数
1.承担规定量的工作任务,按上式计算津贴总额,课时津贴不再核计。
2.超量兼课,超量部分的课时可计津贴,但核计津贴的课时不超过每周4节(特殊情况不超过6节)。早读、监考补贴可以照计(不折算)。
3.每周教学工作量参照副处2节、正科4节、副科6节标准执行。
4.考评系数根据工作考评确定,一等1.05,二等1,三等0.95以下。
5.教师平均津贴为中小学教师课时津贴及兼职津贴的人均金额,早读补贴、奖励和效益奖不计在内。
(五)奖励津贴
对于在初考(初一入学摸底考试)、中考、高考、辅导竞赛、体艺比赛、业务评比、教育科研、工作创新等方面取得成绩的教职工,按《财大附中为校争光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六)效益奖
根 据学校财力情况,每学期发放适量的平均效益奖(含交通费补贴)。效益奖结合考勤情况发放:全学期缺勤(含上班签到、参加会议和活动等)5次以下的教工和履 行了请假手续的5天以内的事假、10天以内的病假可全额享受效益奖,缺勤6次以上或者事假6天、病假11天以上的教工,按照缺勤、请假的实际天数,每次 (或每天)减发15元平均效益奖。
旷 课、旷工等情况按《财大附中关于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规定的通知》执行。具体如:旷工1天次扣款100元,旷工5天以上停发全部工资、津贴;旷课1节(含迟 到、离堂、早退10分钟以上)扣款60元;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扣款30元;有关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缺席1次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 升旗仪式无故不到扣款10元。
请假和进修人员,根据请假和上班日期的比例来核计效益奖。
三、工资标准及发放
(一) 在编教职工的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各种补贴等),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每月随工资预发,年底再核发余额,奖 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工作考核等事项,按《江西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江财字〔2011〕26号)和《江西财经大学附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充规定》(附 中字〔2011〕3号)执行,
(二)外聘教师的工资根据《财大附中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书的规定标准发放。
岗位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分十个不同职级,标准见下表(其中包含每月预发的课时津贴600元)。
外聘教师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元/月)
级 别 | 中学高级 小学特高级 | 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 | 中学二级 小学一级 硕士毕业 | 中学三级 小学二级本科见习 | 小学三级大专见习 | |||||
等 次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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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中考高考学科 | 1900 | 1850 | 1800 | 1700 | 1650 | 1600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任教中学 | 1450 | 1400 | 1350 | 1300 | 1250 | 1200 | 1150 | 1100 | 1050 | 1000 |
任教小学 | 1420 | 1360 | 1300 | 1240 | 1200 | 1160 | 1120 | 1080 | 1040 | 1000 |
教学薪酬工资:包括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早读监考等,与在编教师标准一致。每月预发600元(列入岗位基本工资中),学期末再核计总额,发放余额。奖金(如教学成绩、辅导竞赛、教科研等奖励)和附中内部福利、效益奖另计。
对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办理保险的外聘教师,给予办理社保。
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能发挥骨干作用的外聘教师,经行政会或校务会讨论通过,每月另增补充工资500元。(1)特级教师、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 学科带头人。(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有五年以上在全日制学校的任教经验;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本校任教二年以上且担任了班主任工作。(3) 在我校工作期间,参加南昌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教学竞赛(决赛)、优质课评比(决赛)中获一等奖。(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显著贡献,为校争 了光,且在我校工作时间较长。每学年遴选,经学校行政研究认可。
在学校收入增长的前提下,建立外聘教师岗位基本工资的增长机制。
附录:专任教师教学工作周课时标准(下限为基本满量,上限为满量)
中学10~12节(音体美劳等12~14),班主任8~10节。小学13~15节(音体美劳等14~16),班主任12~14节。以上周课时为计划课时,不含辅导、补课。
中考奖励(2010年修订)
根据中招政策及情况的变化,2010年起南昌市除原有的8所重点高中(即现在的一批重点)外,又新增10多所重点高中(即现在的二批重点),因此我校中考奖励办法也做相应修改、制定。
1、基本目标的完成
对每届初三毕业班,学校拟定一个中考成绩的基本目标,大致的指标为:省一批重点上线人数不低于30%,省二批重点上线人数不低于50%(省一、二批重点累计),普高上线人数不低于70%(省一、二批重点和普高累计)。在中考基本目标得以完成的前提下,对毕业班中考学科教师、班主任实施奖励。
2、全年级核计、分配的中考奖金
一批重点线人数×450元+二批重点线人数×200元+普高线人数×150元
其中:一、二批重点线以市中招办公布的省重点高中最低统招录取线为准,普高线以市中招办公布的一般普通高中最低统招录取线为准。
班级之间的分配办法:
(1)实验班与普通班:中考奖励总金额的60%划分给实验班、40%划分给普通班。
(2)平行实验班:划分给实验班奖金总额的55-60%按一批重点上线人数之比核计各班分配比例,30-35%按二批重点建设上线人数之比核计,10%按普高上线人数之比核计各班分配比例。
(3)平行普通班:划分给普通班奖金总额的65%按普高上线人数之比核计各班分配比例,35%实行平均发放。
3、分班核计、分配的中考奖金
(1)班级人数补贴: (学生人数- 45)×40(元)分班单独计算。
(2)普通班有上一批重点的学生,每个以450元计奖金;普通班有上二批重点的学生,每个以200元计奖金;实验班一批重点上线人数超过基本指标,每个超过的以200元另计奖金;实验班二批重点上线人数超过基本指标,每个以150元另计奖金。此项奖金分班单独计算。
4、教师之间的分配办法
(1)班主任奖金从班级奖金总额中划出8%,普通班以本班中考总分前90%名学生的学科平均分与市均分比较,实验班以全班学生的学科平均分与市均分比较,对任课老师按超分进行奖励(超分按原始分计算)。任教两班者,每班按70%发放,任教三个班者按60%发放(含平均、超分),依次类推。
(2)实验班将班主任奖金之外的奖金总额的30%,作为平均发放基数;剩余的70%奖金除以各班总均分与市总均分的差,得出总均分每超一分的金额。
(3)普通班实行负分超分最低为零,将班主任奖金之外的奖金总额的35%,作为平均发放基数;剩余的65%奖金除以各班总均分与市总均分的差,得出总均分每超1分的金额。
各位老师金额核计式为: 平均发放基数+本学科超市均分×每分的金额
若任教两班则为:(平均发放基数+本学科超市均分×每分的金额)×0.7
5、其它事项
(1)由普通班中途转入实验班考上一、二批重点的学生,可同时计入实验班和普通班的重点指标,普通班每个以300元和150元另计。
(2)到外地报考的学生成绩不计,中考前二个月内转入的插班生成绩不计。
(3)出中考状元的班级,再奖3000元,并纳入此班中考总奖金中分配。
(4)若中招政策等情况有变化,学校可对以上奖励办法进行调整。
高考奖励
1、学校按下式核计高考奖金总额(元)
上一本线人数×1500+上二本线人数×1000+上财大三本、高职线人数×400+上省三本线人数×200(元)。
生员增减奖金另加,具体见下面第4条。
2、在高二转入的复读生和高三第一学期转入的应届生的高考上线奖金,按上面标准的100%核计;在高三第一学期转入的复读生和高三第二学期转入的应届生的高考上线奖金,按上面标准的80%核计;在高三第二学期转入的复读生高考上线奖金,按上面标准的50%核计;高考前二个月内转入的学生高考成绩不计;到外地报考的学生高考成绩不计。
3、艺术、体育类上线奖金,在文化、专业都上线的情况下,按上面标准的50%核计。
4、另加分班核计奖金:班级生员增减数×30元,其中生员增减数以进入高一以后、达普高线的学生进出为准。
5、分配办法 :班主任奖金从班级奖金总额中划出8%。艺术、体育考生的高考前专业辅导,如果是由本校专业教师承担,则考生上线奖金的50%分配给专业教师。在扣除上述两项金额后,余额再按高考总分前70%学生的学科平均分与市均分比较,对任课老师按超分进行奖励(超分按原始分计算)。
6、任教两班者,每班按1、2、3、4条中的70%发放,任教三个班者按2条中的60%发放.文理科分科不分班时,语、数、外与文、理科综合学科按分值比3:2分配,语、数、外按50%的比例分别参与文、理科奖金分配。
7、在分配过程中,各班拿出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金额的50%作为平均发放基数,剩余金额除于各班超市均分总分,得出每超一分的金额。
各位任课教师金额核计为: 平均发放基数+本学科超市均分×每分的金额。
8、若高招政策等情况有变化,学校可对以上奖励办法进行调整。
学科竞赛奖励
1、经省教育厅公布的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按以下标准奖励辅导教师。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参赛带队 |
全国 | 300 | 200 | 150 | 80 | 20 |
全省(含全国竞赛的分省赛) | 200 | 150 | 100 | 50 | 20 |
全市(含全国、全省竞赛的全市预赛、分区赛) | 100 | 80 | 60 | 30 | 20 |
全市竞赛的分区赛 | 40 | 30 | 20 | 10 | 20 |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学科竞赛和科技活动项目,按以下标准奖励辅导教师。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参赛带队 |
全国 | 120 | 90 | 80 | 40 | 20 |
全省(含全国竞赛的分省赛) | 80 | 60 | 50 | 30 | 20 |
全市(含全国、全省竞赛的全市预赛、分区赛) | 50 | 40 | 30 | 20 | 20 |
全市竞赛的分区赛 | 30 | 25 | 15 | 10 | 20 |
3、非教育行政部门(如报刊、社团、高校等)组织举办的活动,不论级别,一等奖25元,二等奖20,三等奖10元。
4、有关规定:
①各项竞赛获奖级别、名单,以正式通知、公布或证书为准,分级竞赛以取得的高级别名次为准。
②上述标准为1人次的奖金,总金额按得奖人数累计,团体奖励按相应档次1人次标准的4倍计算,但团体奖与个人奖中只能领取较高的一项。
③辅导教师应得到学生和学校认可,参与辅导的主要教师参加奖金分配。
体艺比赛奖励
1、对学校安排的体育运动队、合唱、舞蹈、乐队等集体活动的比赛训练,按以下标准给予总额补贴(含奖金),参与训练、编导的主要教师参加分配(分管行政具体负责)。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及参加 |
60人以上 | 700 | 600 | 400 |
30—59人 | 600 | 500 | 350 |
10—29人 | 500 | 400 | 300 |
5—9人 | 400 | 300 | 250 |
上表为参加南昌市和财大的比赛奖励标准,省级比赛奖金增加50%,市级比赛的分区赛奖金减少50%。
2、对参赛学生不到5人的比赛,按以下标准进行累计奖励。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参赛带队 |
全国 | 120 | 90 | 80 | 40 | 20 |
全省(含全国竞赛的分省赛) | 80 | 60 | 50 | 30 | 20 |
全市(含全国、全省竞赛的全市预赛、分区赛) | 50 | 40 | 30 | 20 | 20 |
全市竞赛的分区赛 | 30 | 25 | 15 | 10 | 20 |
3、说明:①体艺方面的奖励主要针对集体组队的比赛,参与辅导的主要教师参加奖金分配。个人赛的辅导奖励,其辅导教师必须得到师生和学校的一致认可。②各项竞赛获奖级别、名单,以正式通知、公布或证书为准,分级竞赛以取得的高级别名次为准。
转化后进生奖励
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关心帮助后进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成效显著,事例典型,根据进步情况每人次奖励50—100元。
教学竞赛奖励
1、综合性教学竞赛奖励。对需要经过笔试、说课、上课等多项测试评比的综合性教学竞赛,省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1500元;市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区(片)赛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2、优质课评比奖励。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50元;区(片)评比按市级标准的50%进行奖励;参加比赛未获奖(或未设奖),不论级别,奖励40元。
3、其它单项性的中小学教师业务能力比赛奖励。包括教案、教材、多媒体课件、演讲等比赛,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市级一等奖25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60元;区(片)比赛,按市级标准的50%进行奖励;参加比赛未获奖(或未设奖),不论级别,奖励30元。
4、学校组织的教学业务方面的竞赛评比活动,奖励标准另定。
教研成果奖励
1、论文发表:在《教育研究》、《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等影响大的报刊发表,每篇900元(1000字以下每篇600元)。在省级以上报刊和各高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发表,每篇80元。在市级报刊、《江西财大报》发表每篇60元。在内部报刊、简报上发表,每篇30元。在各种“论文集”“增刊”及境外中文刊物发表,不论出版级别每篇20元(但境外的大学学报可按省级标准奖励)。
2、文艺作品按论文标准的50%奖励。
3、未署单位(校名)的文章,奖金按上面标准的50%发放。与教育教学、专业岗位、学校工作无关的论文,学校不负责奖励。
4、反映学校工作的报道按论文标准奖励(在中缝刊载奖励标准减半)。在财大校园网发布信息报道20元一条。
5、论文及教科研成果交流评比: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研究会组织的活动,省级以上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及优秀奖30元;市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及优秀奖20元。在高校、报刊、社会团体等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活动中获奖,不论级别,一等奖15元、二等奖及三等奖10元。
6、编书出版:不论出版社级别,主编100元,副主编50元,参编20元。个人专著800元。
7、科研课题
①校本课题:为研究学校工作的实际问题而设,学校给予课题组经费500—700元(立项200元,鉴定结题300—500元,根据课题研究的质量、效用情况确定具体金额)。经费的使用分配由课题组长负责。
②外部课题:外部课题经费由研究此项课题的外单位给。对没有研究经费的外单位课题,我校予以适当资助,标准为200元(结题完成后)。外部课题的资助奖励,限定为教育科研课题,且课题组长(主持人)及其成员为我校教师。
8、奖励凭刊物原件或证书原件、课题的立项和结题文件通知为据,每项成果只以最高级别奖励一次。学校不负责资料的发行。
9、在校本课程的开发、教改实验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经鉴定认可,由学校研究给予奖励。
10、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讨交流、论文评选等活动,奖励标准另定。
学生奖励
对高考进入一本、中考进入全市总分前十名、参加学科竞赛获全国奖等方面表现优异、影响很大、为校争光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并发给学生一定的奖金。
对其它各方面表现突出、为校争光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并发给学生适当奖品。
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进行,维护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坐班考勤规定
1、实行中小学教职工坐班制。坚持按时上、下班是每个教工应自觉履行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全体教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
2、严格实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工作日到校签到时间为:上午8:10前(星期一7:
3、严禁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做影响他人工作的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允许在办公室炒股经商、打游戏、上网聊天,不允许中途外出办私事,不允许有偿辅导、校外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
4、严格执行课堂纪律。教师必须按铃声上下课(含早读辅导),上课时不能离开教室(或教学场地)。不准课前饮酒,不准上课(含听课、开会)期间接打手机、听音乐,不准在课堂内说粗话秽语、抽烟,不准在教室穿拖鞋、背心、短裤和袒胸露背露肚服装。
5、特例规定。个别教师在有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如亲属住院等)经学校批准,允许在一定天数内不坐班(照常上课、参加学校活动),困难缓解后恢复正常上、下班。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含公差),分别向教研组长(教辅、后勤人员向处室负责人)和值日行政口头提出即可(未向值日行政提出,按缺勤记录考勤)。若涉及课程安排,必须征得教务处同意。
2、请假1-3天必须要填写请假单(病假要出示校医院证明、公假要出示有关通知或说明事由),由教务处审批(教辅后勤人员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并报告分管校长;请假超过3天的,由教务处提出意见(班主任还需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室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财大人事处审批;行政干部请假由校长室审批,附中主要负责人请假由上级领导审批。
3、急诊和意外事故可在事后补办手续。
三、请假待遇和违纪处理
1、事假:半个月以内的事假按实际代课节数或请假天数,扣减课时津贴或岗位津贴。超过半个月的事假加扣当月各项津贴福利和活动工资。在自行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一个学期累计3天以内的事假可免扣津贴。
2、病假:六个月以内的病假,职务薪级工资和普发福利可照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扣活动工资。二年以上的病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病退或离岗内退。
3、规定期限内的婚、丧、产假等,可享受职务薪级工资和普发福利。
4、旷课1节(含迟到、离堂、早退10分钟以上)扣款60元;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扣款30元;有关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缺席1次扣款20元、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升旗仪式无故不到扣款10元。
5、凡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整天不到校,擅离岗位或超假未归的,视为旷工。旷工1天次扣款100元,旷工5天以上停发全部工资、津贴,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四、婚、丧、产假的规定(以下假期包括节假日在内)
1、婚假:晚婚18天,再婚3天。
2、产假:晚婚女教工4个月,非晚婚的女教工产假3个月(遇寒暑假、法定公休假连续计算在内)。我校男教工在妻子分娩时可请假一周。女教师哺乳期(婴儿未满周岁)上班,每天可有适当时间进行授乳。
3、丧假: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请假一周。
五、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其它有关事项按《江西财经大学关于加强和整顿劳动纪律的通知》、《岗位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2、本规定适用于附中已聘在岗人员,不能遵守学校制度者,可按人事管理规定申办待岗停薪、退职调离等手续。
财大附中教职工继续教育规定
教师继续教育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师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教师继续教育同时还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秩序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为规范管理,按照《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教师继续教育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全员性继续教育
全员性继续 教育指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而组织进行的远程教育培训、教学业务培训等在岗继续教育,学校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订培训计划,办公室、 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教师均应按要求参加培训,是否通过验收考核并取得证书,要作为教师聘任、晋职、评优的依据之一。培训费用一般由学校统一支付。
二、非学历短期培训
非学历短期 培训包括上级部门指令性的培训学习,如新课程和新教材的培训学习、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各项业务性质的培训学习等。这类培训由教务处(班主任培训 由政教处)和校领导按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参加及参加人选。参训教师应认真学习,有关信息要及时向学校和其他教师传达、汇报。若培训时间不 在假期,参训人员应履行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工作。培训结束后凭通知和结业证明等,报销培训费,培训地点在南昌市以外的可报销旅差费,教材资料费一般由个 人承担(资料费金额不高时可酌情报销)。对报销费用在500元以上的培训,如果参训教师在培训后二年内调离附中,应扣回报销的培训费用。
三、学历、学位教育
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教学态度认真,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教师方可报考参加学历、学位提高进修。报考须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以不脱产在职进修为主,所学专业应与所教课程或从事工作相符,非假期的面授学习必须在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并办理请假手续。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含各类MBA、教育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函授和夜大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所有学习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
根据附中实际情况,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学历、学位进修,每学期10天以内(每学年20天以内)的请假学习可按公假处理(不扣减其工资福利)。对未经学校批准同意或在校工作未满两年、或进修专业与工作不符等情况的学历进修,请假学习时间以事假处理。
经过进修后,学历、学位得以提高的教师,应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及时到附中校长办公室和财大人事处登记报告,因未登记报告产生的有关问题,学校不负责任。
四、其它培训
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其经费由个人自理,这类培训一般选择假期培训为宜,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确需请假学习,在工作能安排好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一个学期可请10天以内(一个学年20天以内)的事假。若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
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培训考试费用由个人自理。
其它事项按《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青年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其素质、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我校的教育质量,关系到学校的发展稳定。为使青年教师的培养、使用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竞争机制以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得更快,特制定本条例。
1、青年教师入校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板书工整、业务水平较高。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学历条件:高中教师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2、青年教师入校后应做到:
(1)敬业爱生,遵守师德规范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和学校,服从分配,积极进取。
(3)认真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按教学常规要求,完成教师应做的各项工作,并能积极开展教改。
(4)虚心好学,主动与同事搞好团结。
3、青年教师的培养
(1)大专院校毕业生入校第一年参加市教育局(或教育学院)组织的新教师培训进修,成绩收入业务档案。
(2)新教师第一年安排实习班主任,学校指定有经验的班主任作指导教师。实习期协助作些具体的班级工作,含主题活动、班干会、家访等。实习期满要写出有理论指导的工作总结,学校考核。
(3)各教研组要主动承担青年教师的指导培养工作,形成指导教师制度(教研组提名,学校批准)。
(4)指导教师任务: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如何驾驭教材、写教案、选择教法、如何突破难点、命题等。指导正确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每学期至少听青年教师6节课,关心青年教师思想生活。
青年教师任务: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搞好本学科教学工作。做好实习班主任工作,参加有关教研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公开课,听中、高级教师的课(具体听课节数要求见《财大附中教学常规20条》)。
4、达标要求
经过三年培养与实际锻炼,青年教师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教学常规及本校的规章制度
(2)熟悉本学科教材与大纲,能独立地完成备课、讲课、辅导等任务。学生与教师反映较好,形成较好的教学基本功。
(3)能初步胜任班主任工作。
(4)发挥个人特长,开始形成教学上的一些特点,具有一定总结能力,能写出工作总结或论文。
5、青年教师转正时,要交教案、实习班主任总结、个人工作总结,学校根据本人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评议。提出是否预以转正的意见,交人事部门审批。
6、学校党政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
财大附中派出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规定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经费开支不大的前提下,学校积极支持教师参加与专业工作相关、以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为目的的有关会议。派出教师参加此类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学校批准、以文赴会、经费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一、由本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指令性教育工作会、学术报告会、中(高)考复习研讨会、工作培训等,由学校安排人员参加,凭票据报销正常开支费用。
二、优质课观摩等活动在本市举办,由教务处办理听课证,并安排教师参加观摩;优质观摩等活动在省内其它地市举办,由学校研究是否安排教师参加。经学校同意参加的此类活动,事后凭票据报销正常开支费用。
三、 有正式的论文录选通知,会议内容与专业工作相符,主办单位是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学会及其学科教学研究会、各级专业学会(与中小学课程专业相符),会议 地点在本省或邻近省(市),且会议时间在假期,经学校批准,可以参会,会议费用在规定标准内,事后凭票据报销正常开支。会议地点不在本省且会议不在假期, 或会议地点较远,一般不安排教师参会。
四、有正式的论文录选通知,会议内容与专业工作相符,但主办单位只是高校、报刊、社会团体等,会议地点在本市,或会议地点不在本市但会议时间在假期,经批准可以参会,会议费用限报300元以内(凭据报销,含旅差费),不足部分自理。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如果会议地点不在本市、时间又不在假期,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参会。
五、只有会议通知(含自带论文通知),会议时间在假期(主办单位不限,会议内容与专业工作相符),经批准参会者,学校资助会议费用80元(凭票据、通知、材料等报销)。会议时间不在假期,不安排教师参会。
六、差旅会务费一般先由个人垫付,金额较大的可先借部分款(不超过200元/天),事后凭票据报销正常开支费用。参会教师返校后应进行传达汇报。
七、学校倡导教师利用假期自费参加种交流、研讨活动。
(2012年9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重新修订《财大附中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指由我校正式聘用、签有合同、聘期超过三个月、实行全日制工作的非在编教师。
一、基本条件与考核录用
(一)应聘与录用的基本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对已聘的在职教师,续聘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国家对中小学教师的规定学历要求。
2.持有应聘学段岗位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3.能胜任中小学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
(二)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岗位需求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本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应聘、平等自愿的原则,在组织对应聘教师的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受聘教师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实行全日制工作,参加学校有关活动,维护学校利益及社会形象。
二、岗位聘任与劳动合同
(一)岗位聘任
对外聘教师 学校实行内部职级聘任制,共分十个职级。副高职务(含中学高级和小学特高级教师,分三等);中级职务(含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分三等);助理级职务 (含中学二级、小学一级教师,分二等);员级职务(含中学三级、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教辅、后勤岗位参照一般科任教师标准执行。
职级的聘任依据是:《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资格的要求、国家对教师职务评定的标准、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现有职称、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情况。
在聘任为确定级别的教师后,等次的确定按服务年限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情况,实行逐年晋升。在同一级别上,一般每服务1—3年晋升一个等次。对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骨干教师,等级的确定可不受服务年限限制;对优秀的班主任老师可优先晋升。
(二)劳动合同
为保障聘任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与聘用教师签定劳动合同。每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学年(特殊情况可为一学期)。
聘任程序是:个人申报——审核评定——学校聘任——签订合同。
聘用期满,学校对聘任教师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教学效果良好并有留任意愿的教师,学校将予以续聘、续订合同。
三、工资报酬与有关待遇
(一)外聘教师的工资报酬
1.教学薪酬工资(含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早读监考等)。
核计公式是:课时数×课程系数×生员系数×单位课时津贴额。教辅人员的岗位津贴,按规定的量化课时数核计。
量化课时津贴每月预发600元(列入岗位基本工资中),学期末再按《财大附中津贴、奖金和工资发放办法》核计总额,发放余额。
2.岗位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分不同职级,标准见下表(其中包含每月预发的量化课时津贴600元)。
外聘教师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元/月)
级 别 | 中学高级 小学特高级 | 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 | 中学二级 小学一级 硕士毕业 | 中学三级 小学二级本科见习 | 小学三级大专见习 | |||||
等 次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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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中考高考学科 | 1900 | 1850 | 1800 | 1700 | 1650 | 1600 | 1500 | 1400 | 1300 | 1200 |
任教中学 | 1450 | 1400 | 1350 | 1300 | 1250 | 1200 | 1150 | 1100 | 1050 | 1000 |
任教小学 | 1420 | 1360 | 1300 | 1240 | 1200 | 1160 | 1120 | 1080 | 1040 | 1000 |
在学校收入增长的前提下,将建立外聘教师岗位基本工资的增长机制。
3.奖金(如教学成绩、辅导竞赛、教科研等奖励)和附中内部福利、效益奖。
4.对国家 政策规定需要办理社保的外聘教师,给予办理社保。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社会平均工资×60%×28%(单位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为社会平均工 资×60%×8%(单位6%,个人2%)。对由原单位承担社保和不需要在我校办理社保的外聘教师,每月补助150元。
5.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能发挥骨干作用的外聘教师,经行政会或校务会讨论通过,每月另增补充工资500元。
(1)特级教师、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有五年以上在全日制学校的任教经验;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本校任教二年以上且担任了班主任工作。
(3)在我校工作期间,参加南昌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教学竞赛(决赛)、优质课评比(决赛)中获一等奖。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显著贡献,为校争了光,且在我校工作时间较长。每学年遴选,经学校行政研究认可。
对需试用的外聘教师,试用期只享受课时工资。
(二)其它待遇
1.学校为外聘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工作条件和施展才华、竞争发展的公平机会。
2.外聘教师在聘期内,享受寒假、暑假及其工资;女教师在聘期内休产假,享受岗位基本工资(不含量化课时津贴);事假不享受工资待遇;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停工医疗期间学校可适当发放生活补助,期限不超过1个月。
3.财大给附中的进人指标,主要从业绩突出、具备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外聘教师中,通过考核择优推荐引进。
四、合同解除与其它问题
(一)外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不能违约离岗。确因特殊情况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否则学校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
(二)外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有违法乱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
3.师德师风不正,损坏学校形象;
4.责任心差、不完成工作任务或教学效果差、不能胜任教师工作;
5.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多次旷工或请假超过1个月以上。
新修订的《财大附中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定师资队伍,使我校教师结构更趋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每年经大学审定的附中正式进人计划(含财大人事代理计划),原则上用于附中在岗的外聘教师(特殊情况除外)。
二、推荐外聘教师正式引进的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
三、外聘教师正式引进的基本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在本校工作一学年以上,内聘职务为中教二级或小教一级以上。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班主任,优先考虑学科需要,优先考虑学历层次,优先考虑来校时间。
五、设区市的学科带头人、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含教育硕士)经过考核,优秀的优先引进。
六、推荐程序:
1、公布进人学科和指标。
2、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3、综合考评。对聘任以来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校行政会讨论,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并兼顾在校的服务年限,拟定推荐名单。
5、向大学有关领导汇报,推荐上报人事处。
七、有以下情况的外聘教师,三年内取消推荐资格:
1、出现教学事故者;
2、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者;
3、存在师德师风问题者。
财大附中全员聘任制暂行办法
根据财大三轮全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精神,制定本办法(若上级单位实施有关新的改革政策,则按上级的新政策执行,此办法也作相应调整)。
一、处级干部的聘任
附中校长、党支部书记的聘任、选任事项,由财大党委组织进行。
二、科级干部的聘任
(2006年第三轮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科级干部岗位职数
副校长 2人(中学、小学各1名)
办公室 主任1人
教务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中学、小学各1名副主任)
政教处 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中学、小学各1名副主任,要考虑兼任团总支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总务处 主任1人
(二)任职条件
选拔任用要符合《江西财经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江财党字[2006]4号)及《江西财经大学工作岗位任职条件和素质要求》(江财字[2000]64号)的规定。
根据中小学工作实际,补充具体条件如下:
共同条件:
1、献身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组织纪律观念强,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扎实,严谨认真,具有敬业奉献、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掌握电脑操作基本技能。
分项条件:
副校长:除具备共同条件外,要求中学副校长要有高级职称,小学副校长要有中级职称,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有分管中学(或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能协助校长履行好其它职责,具有组织、管理、协调、策划能力。
教务处、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除具备共同条件外,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能力。政教处主任(副主任)还要求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总务处主任(副主任):除具备共同条件外,要求具备校产、财务、水电、基建维修、卫生保健等总务后勤管理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能为学校开源节流。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除具备共同条件外,要求具备较强的行政管理工作能力和办事能力,能综合协调学校工作,熟悉公文写作并能起草各类公文。
(三)报名办法
1、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附中办公室报名。
2、报名人员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处(科)级干部竞聘报名表”,申报者可填报1个科级岗位。
(四)资格审查
1、科级岗位由附中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报人事处批准;
2、对审查合格人员,张榜公布。
(五)竞聘选拨
附中科级干部(副校长和中层干部)采用竞聘推荐制,召开竞聘推荐会,竞聘者作竞聘报告(时间10分钟以内,对一个职位有2人以上参加竞聘的,竞聘者还需回答提问),附中行政、支委、工会委员、教研组长和教学专家组成员、教师代表参加竞聘推荐会,同时邀请财大纪检监察处、人事处代表参加竞聘推荐会。与会人员采取投票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推荐。一个职位有2人以上参加竞聘的,按岗位职数1:2的比例取得票多的前2位入闱,入闱以后,由附中领导商议拟聘人选,报人事处审批。
(六)其他事项
1、其它未尽事项按《江西财经大学第三轮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2、工会分会主席及委员按《工会章程》实行换届选举制,不参加竞聘上岗。
三、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
《江西财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待2009年实施方案出台后,再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上岗的具体办法。
四、教学岗位的聘任
(一)任职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2、具备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基本能力、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
3、中(高)考学科的任课教师,必须具有把握教学质量的能力,初任教师要有一年试用期(以后拟实行校内课程任教资格制度)。
(二) 岗位职责(具体见“教师职责”“班主任职责”)
(三)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2)教师填报教学工作志愿表;(3)由分管校长牵头,政教处聘任班主任、教务处聘任教研组长(可直接聘任或竞聘上岗);(4)班主任提出本班学科教师的聘任意向;(5)在分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与教研组进行整体协调,提出任课教师拟聘方案;(6)学校审定,决定聘用。
(四)几点说明
(1)班主任尽量实行小循环制。(2)教师如有调离等要求,应在上一学年结束前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
五、教辅、后勤岗位的聘任
(一)岗位职数
1、教辅、后勤岗位:教导干事、图书室管理员、打字复印员、总务干事、出纳、物资保管员等。
2、实验电教管理岗位:物理实验室管理员、化学实验室管理员、生物实验室管理员、计算机教室管理员、多媒体教室管理员、语音教室管理员、科学(自然)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等。
3、除总务干事、图书管理岗位为专职外,其余岗位均为兼职。
(二)任职条件
1、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岗位职责另列)。
2、工作具有主动性和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要有基本的教辅后勤工作时间和精力保证。专职教辅、后勤人员一般不兼课,若有兼课,则不能超过4节/周。兼职教辅、后勤人员兼课一般控制在每周10节以内。教辅后勤岗位人员,除有外勤任务外,上班时间必须在岗、在校。
(三)津贴规定
津贴规定与岗位职数一并在竞聘前公布,津贴规定具体见《财大附中津贴、奖金及工资发放办法》。
(四)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及任职条件等。
2、报名(填写报名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
3、资格审查,确定应聘名单。一个职位只有一人报名时,由学校行政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直接聘任;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有2人以上,则安排进行竞聘。
4、召开竞聘会。
5、确定候选人,决定聘任。
财大附中安全工作制度
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学校每位教职工必须把确保学生安全作为重要工作来对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防微杜渐,万万不可麻痹大意,责任到事、到人。
一、安全责任人制度
在重要安全环节和目标上实行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责任人“三级责任制”,将安全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人员身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发现和消除了安全隐患按三级责任制进行奖励,发生了案件和违法问题按三级责任制进行处罚。
第一责任人:校长、书记;第二责任人:副校长
项目责任人:
1、学生安全—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及事故相关教师。
2、校园安全—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及总务干事、门卫。
3、实验室、专业教室、保管室、财务室及办公室安全—分管主任、相关教研组长、相关老师(实验员、保管员、财务人员等)。
4、用电、饮水、校舍设施、避雷装置安全—总务主任、总务干事。
5、教室内设施设备—总务主任、班主任。
二、行政值班制度
1、 学校行政值周、节假日、署期、重要时期值班等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2、 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
3、 值班人员做好当天的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三、门卫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门卫值守规定。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门卫无关的事。东门每天7:00-19:00、西门24小时有人值守,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脱岗。
2、本校学生凭出入证有序进出校门。教职工凭校徽、校园一卡通、工作证进出。在上学到校时间未佩戴出入证的学生,需联系班主任确认,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校。学生在课间不允许出校门。特殊情况,课间确需出校,必须要有政教处或班主任、相关教师的审批条。
3、上课期间,拒绝来访。确有事,到校联系工作、参观、会客的人员,必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填写会客登记表,经门卫通报,并取得接待部门(当事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4、家长接送小孩到校门止步。
5、校外学生、闲散人员、推销人员等严禁入校。
6、 除来校检查、联系工作的公务车、花圃车外,校外机动车(含摩托)原则上不得进校。非本校但被学校有关部门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认真登记备查,并用驾驶 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作抵押,离校时经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校园。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服从门卫的管理,限速行驶,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鸣笛。
7、校园内禁止骑车,骑电动车或自行车者,进校门后应下车推行。
8、校门在学生集中放学、上学的时间段内,实行全开放;其它时间校门关闭,人员进出须经门卫严格把关。
9、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存放物资、停放与学校活动无关的车辆。
10、携带大件物品或车载物品出校门者,必须持有总务处出具的证明,并主动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对可疑情况,门卫执勤人员有权予以暂扣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查处。
四、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政教处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国旗下讲话、集会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对学生宣传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由学校统一组织。
2、 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消防、用电、校内外活动、食品卫生、健康、防疫、防灾等多方面的内容,要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占一定课时。
3、 中、小学每年至少分别组织一次安全演练或讲座,并做好记录。
4、 班主任要加强班级学生的教育管理,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其做到“九个不准”:不准玩棍弄棒、玩弄尖锐器具、用石子、砖块互相抛打;不准携带火 柴、打火机、鞭炮、火药枪、弹珠枪到学校;不准玩转铁门和在楼梯扶手上溜滑;不准在楼道走廊追打嬉闹;不准损坏消防设施设备;不准快速骑车、骑车带人、课 间不允许在校园内骑车玩耍;不准爬围墙和建筑物;不准与社会不轨分子、被开除学生交往;不准上学放学途中私自在江河湖泊中游泳嬉水。
5、班主任要随时检查、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密切与家长和任课教师的联系。要特别注意加强后进生的思想教育,积极做好转化工作。
五、安全检查制度
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的原则,各部门和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校长,并果断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详细记载在案。 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检查中要注意把剧毒药品存放室、实验室、电脑教室、图书阅览室、财务室、消防设备、水电设施、避雷装置作为重点。
1、办公室、总务处共同负责校园安全的检查,防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制止校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查看师生车辆(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督促门卫认真履行职责。
2、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校舍、活动设施和场地、消防用电设施、避雷装置等硬件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负责学校财务室的安全检查。
3、教务处具体负责教学秩序过程安全检查,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危毒药品存放室及药品管理和所管、设备物品日常安全检查,防盗、防电、防火、防爆、防毒、防运动伤。
4、 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警示学生注意在校期间的安全,防止学生遭到伤害以及处理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
5、 教研组负责本组办公室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的日常检查。督促提醒老师不把贵重物品及存有现金的包、袋等随意置放在无上锁的地方,谨防失窃。
六、教室安全制度
1、教师要爱护、尊重学生,严禁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对学生实行停课处罚或变相体罚,不得侮辱学生人格,杜绝学生“出走”事件的发生。
2、任课教师不得在上课期间离开教室。
3、严禁在教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4、不准在教室及走廊生火、烧纸、放鞭炮。
5、不准学生在课桌、书包内存放人民币、手机、MP3\MP4等贵重物品,违者丢失由本人负责。
6、不准不明身份的人进入教室。
7、放学时,各班要有人关灯、关扇、关窗和锁门。
8、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1、凡集合、集会时,各班应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有序走出教室,由班主任带领按规定楼道依次靠右行到指定地点集合、集会。
2、到达指定地点后,以班为单位整队集合,集合完毕呈立正姿势等待学校统一指挥。迟到的同学应跑步至排尾入列。
3、各班班主任应站在队列的前面,面向学生,指挥本班队列。
4、集合、集会完毕后,各班应根据退场顺序按规定通道依次退场。
5、凡大型活动、外出活动均应制订安全预案,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活动安全。
八、交通安全制度
1、学校领导、班主任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禁止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禁止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
3、放学时,校门口由保安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小学部比中学部提前5分钟放学,以分散人流,确保交通安全。
4、进出校门时警惕过往车辆,保证安全。
5、禁止在校道上打球。
6、驾车、骑车进校按规定地点停放。
7、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道。
九、报告制度
1、 校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分管校长报告或直接向书记、校长报告。
2、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提前24小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批。
3、 办公室每月向财大校办书面报告一次本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4、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由学校书记、校长向上级汇报。
十、奖励制度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由学校研究,给予表彰和奖励。
江西财大附中是一所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的综合性学校。学校位于昌北,毗邻庐山大道和双港大道交汇处,校园面积50亩。
我 校具有依托江西财经大学、享用大学教育资源的办学优势,经过多年的办学,已具有一定的社会信誉,逐步形成了严谨的教风、勤奋的学风、朴实的校风以及积极向 上的校园文化精神,目前我校是“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实验基地”“中国基础教育网教改实验学校”“江西省建设中的示范初中”“南昌市德育示范学校”“南昌 市网上家长学校实验基地”。
优良的学校文化是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里,我校希望依靠学校文化来铸造学校品牌,不断提高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学校的“二次创业”,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此,制定《财大附中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 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校园文化阵地,按照我校“以人为本,质量强校,提升品牌,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思路,发挥高校 附中的办学优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 体,以学校“二次创业”为契机,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味,努力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人才提供强大 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原则
校园文化建设中,要充分体现思想性、教育性、整体性、个性化、发展性和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人”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三)目标任务
通 过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建设,形成学校的物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形成学校的行为文化;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学校的制度文化;通过提炼体现时代 要求的办学理念,形成学校的精神文化。进一步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内容,拓展校园文化活动领域,构建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为学生的成长、教师业务水平的提 高和学校的发展创设文明、和谐、品位的氛围,培养学生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心理、身体素质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塑造学生的现代文化气 息、素质品位和良好的外在形象。发挥学校文化的凝聚力,使学校成为学习型组织、合作型团队、竞争型集体、科研型基地、和谐型家园,为学校“二次创业”提供 坚强保障。
三、近期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一)开展校训精神的教育和宣传,突出办学特色,营造育人氛围
1. 广 泛开展“信敏廉毅”校训精神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追求“信而达礼、敏而好学、廉而知耻、毅而弥坚”的精神境界,使校训成为学校成员自强不息、开 拓进取的精神特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校训的内涵,增强师生的自豪感和建设美好校园的主动性。同时还要播放、吟唱校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 精神,要在教学楼等公共场所装贴校训铭语,在学校文化品上印制校徽、校训、校歌。
2. 大学附中受大学教育理念、学术氛围、教学模式、管理方式的影响,应具有不同于一般中小学校的特色,体现在学生群体上,应该更具有现代文化气息和素质品位,有一流的外在形象。首先,要以 养成性训练为重点,夯实学生的做人基础。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不仅要“明理”,更要“习行”,细化到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其次,以丰富德育内容为基 础,改进德育途径方法,拓宽德育渠道。克服内容空泛、渠道单一、强行灌输、一味说教、脱离实际的弊端。第三,要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引导、帮 助、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的作用,发挥学生会在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培养学生的时代责任感和集体协作精神,发展学生的文化知识、技能和 科学精神,建设优良校风。
3、我校是“中国创造学会创造教育实验基地”,要进一步推动创造教育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校园文化的特色。
4、在学校提出的“以人为本,质量强校,提升品牌,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理念和“优质示范初中,外语特色小学,争取发展高中”的办学定位上做文章,大胆实践、勇于探索“二次创业”的道路,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5、推进小学英语特色教育,营造环境,形成独特的外语教育文化特色。
(二)加强校园规划、建设和改造,实施校园人格化工程,打造师生学习、成才与创造的和谐环境。
1、 在校园建设中注重文化因素,让校园的每一面墙壁会说话,每一处景点都育人。根据我校校区地理位置和学科布局的特点,对校园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和改造,使 校园的各项设施和景观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用优美的校园景观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热情,陶冶学生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美 好情操。通过内涵丰富的雕塑、书画等文化作品,营造高尚健康的人文景观氛围。要组织师生广泛参与校园道路、景点的规划、命名以及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对校园 文化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宿感。通过对校园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使广大师生焕发出“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精神面貌。
2、综合实验楼和运动场建成后,校园可大致的分为运动区、教学区和绿化区。
运动区主要是运动场和球场,可在周围围墙面上彩绘历届奥运会徽、会标和各类运动标志或激励性标语,以“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鼓舞学生。
教学区主要是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具体规划如下:
第一,充分利用每层楼的墙壁、走廊,让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育人的功能,如北楼走廊可展示学生作品、宣传班级活动或张帖名人画像,南楼二、三、四楼方厅可设置名人名言语录或风景、伟人、名家等杰出人物的画像等。
第二、规范教室布置,每个教室黑板上方悬挂国旗、校训,黑板两侧镶嵌课堂常规、学习规程课程表、班级公约等,两侧墙上悬挂激励语,后墙上可设专栏,同时开展教室环境设计评比活动。
第三,充分利用南北教学楼内宣传栏进行校务公开、信息通告、班级情况统计等宣传公示。
第 四,对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重新布局,对内部环境设施进行全面的检修、升级、布置,如门窗橱柜更新等,张挂规章、摆放科学家塑像等。强化室内外卫生要 求,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保持各公共场所整洁,使室内外物品放置整齐,学习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张扬人文精神,浓郁学术气息,营造文明、和谐、快乐、健 康、幸福、优质、高效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加快各教室多媒体化的升级和校园的教学资源网的兴建步伐,使我校教学和办公条件上再上新台阶。
第五,拟重建校史室,设立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活动室,教工活动室、读书园地等。
3、绿化区要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建一蕴涵办学思想的绿化小品,植物均以中英文标牌;开辟英语角和文化墙;建立小型科学与创新园;拟建“中华文化长廊”。
4、将“滕王阁”文化延伸到我校,用《滕王阁序》中的词语来命名学校道路,塑造“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文化氛围,以江西悠久的历史人文精神教育师生、激励师生始终以“不坠青云之志”的豪情去面对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艰难险阻。
5、以校本课题的形式,研究《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方案》,通过后逐步予以实施。
(三)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培养师生爱国爱校情怀,突出活动育人,创设文化氛围
1、.弘 扬中华民族精神,培养师生爱国爱校情怀,树立为振兴中华民族而矢志创业的志向。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动力。我 们要在校园内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充分利用各种重大节庆日和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唱响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通过坚持不懈地组织学生每 日举行升挂国旗仪式,每年五月组织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举行成人宣誓仪式及纪念“五四”活动,每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入团(队)仪式,每年七月建党周年系 列庆祝活动,每年九月的“爱校月”、“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月活动,每年十二月举办“一二·九” 革命歌曲大合唱比赛,充分利用纪念日、传统节日、利用入学、毕业、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播放 和演唱爱国主义歌曲,阅读名著,开展助学助困活动等。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热爱同学、热爱班级、尊敬师长、关爱他人开始。也可通过师生共同设计、讨论 校训、校徽、校歌等形式,弘扬校风精神,引导学生养成文明、守纪、勤学、上进的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2、营造健康优美的校园文化环境。建立时事阅报栏并利用阅报栏、黑板报、图书室、阅览室等作为思想文化教育阵地,通过宣传栏展出学生书画作品,开辟外语角,创新校报,使学生随时随地受到感染和熏陶。通过校卡、校服、校歌等形成我校学生文化教育的独特形式。
3、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演唱会(艺术节),每年秋季举办一次运动会,不定期举办知识竞赛、朗诵比赛、演讲(或)辩论赛以及不同类型 的体育比赛。要以广大学生的爱好、兴趣为纽带,逐步设立诸如书法、绘画、舞蹈、声乐、器乐、电脑、科技、体育、写作、主持人、记者、摄影、制作及各学科兴 趣小组等方面的团队,让全校学生自主参与,丰富第二课堂内容。要利用班会和团(队)会,经常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小型活动。引导校园文化向健康高雅的方向发 展。给学生更多的活动空间,使全校的文化活动形式和内涵有一个全新的面貌。
(四)深入开展教风、学风、作风建设,塑造师生形象,建设精神风貌
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教师具备与时代相适应的教育理念和相应的教师业务知识与能力素养,深入开展“学法规、强师德、正教风、提师能”师德师风 教育活动,进行“师德师风”评议评价,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大力倡导为人师表,培育“敬业乐群,臻于至善,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优良教风。
2、 对学生进行“诚信学习、诚信考试”教育,开展学习交流和学生之间的互帮互学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形成勤于学习、诚实守信的学风,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 管理制度,激发起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自觉进取的信心,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让学生在轻松中学习,在愉快中成长。
3、学校“一班人”要团结带领全校师生拧成一股劲,心往工作想,劲往事业谋,开展“师生利益无小事”等活动,强化以身作则、服务师生、务实求真、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五)科学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常规教育,渗透校园文化
1、科学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计划2008年6—9月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按照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思路,通过合理的规章、严格的纪律和科学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为学生成长提供稳定和谐的制度保证,成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
2、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各种纪念日、升国旗仪式、新生军训、读书宣传、新团(队)员宣誓、学生竞选等活动,使学生受到形象具体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教育。
3、 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行为习惯和遵纪守法教育。把学生的操行评定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开展先进“十星”、优秀班级、文明班级评比活动,激励学生健康发展。 成立学生自律委员会或校风巡查队,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从而养成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养成爱校、文明、审美的意识, 塑造健康的人格和成熟的心灵。
(六)重视发挥师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全程、全方位自主参与
要 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充分调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全程、全方位自主参与 校园文化建设,让师生在主动参与中得到锻炼,提升知识品味、文化修养及价值观念,实现师生和学校的和谐共同发展。拟开展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方面的讨论活 动,开展学校校训、校歌、校徽和校风、教风、学风等设计活动,发挥师生集体智慧和力量的作用。
(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校园文化建设顺利实施
1、成立校园文化建设委员会,负责全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保证校园文化建设顺利实施。各部门要从所负责的工作性质出发开展特色文化建设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学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统筹规划。要把校园文化建设列入学校发展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交由教代会讨论,力争全员参与,全程运行,全面落实。
3、通过校本课题的形式,研究制定《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方案》。
4、加大校园文化建设的投入。学校要努力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加大学校硬件设施建设、育人环境建设的力度。
5、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相关工作的检查与评估,将校园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思想宣传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使校园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地发 展。参加南昌市校园文化建设方面的有关活动,诸如校园文化建设现场展示交流会(年底)、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评选活动、第三届中小学生幼儿体育节、中小学生 辩论赛、新童谣传唱表演大赛、学校文化建设征文评奖等。
四、校园文化建设的几项规划
力争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完成学校“二次创业”,建立起体现学校鲜明教育内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加强学校环境建设;加快教室及办公条件的建设;完善校园网建设;用好校园广播系统,成立小记者团等。定期开展活动,突出教育主线及专业特色,并选拔专业教师指导。
1、成立文学社。配备指导教师,面向广大同学吸纳社员并征稿,努力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学修养水平,促进我校语文教学工作。定期编印校报,部分编委由学生担任。
2、成立学校鼓号队、声乐队、舞蹈队和合唱队。配备专业老师指导,面向基础年级学生招收队员,培养学生音乐特长,为学校文艺活动和各种庆典承担演出任务、营造氛围。同时为高考培养后备音乐人才。
3、成立球类、田径、棋类等体育训练队。配备相应的老师指导,面向全校学生,丰富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并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4、 成立校园闭路电视台。利用校园广播、闭路电视资源,从学生中公开选拔广播电视人员,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活学生潜能,为学生自编自演节目、展示自我开辟 空间。使校园广播、影视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朋友,成为学生自主管理的得力“助手”,丰富学生会自主管理形式和教育内容。
5、成立书画社。吸引、凝聚有书画特长人才,办好校内书画展览和校内学生自主办好黑板报、宣传栏展出学生书画作品,重点是面向高考培养美术人才,并逐步普及祖国传统艺术。
6、进一步协同江西财大体育学院、省体育局办好“江西省青少年网球学校”,使我校真正成为青少年网球教育的基地。
本方案还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有关“全日制中学、小学,除放假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的规定,为维护国旗尊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特制度我校升挂国旗制度。
1、升旗时机。升旗仪式定于每周一早读7:45举行(下雨除外)。每周末最后一节课后掌旗手降旗。重大节日、纪念日举行升旗仪式。
2、升旗地点。教学楼内庭广场。中、小学生以班为单位面向国旗,按规定列队;教师在学生队伍两侧及后面列队。
3、升旗程序:
①主持人整队。
②主持人宣布:财大附中升旗仪式现在开始。
③出旗,播放《歌唱祖国》乐曲。全体师生立正,旗手护卫国旗正步走向旗台。
④升旗、奏国歌、敬礼(全体师生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⑤全校师生齐唱国歌。
⑥国旗下讲话。
⑦政教处或相关行政宣布本周文明常规训练重点和上周各项评比结果(含升旗情况)。
⑧升旗仪式结束。
4、升旗要求。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参加,衣着庄重整洁,仪表大方,精神饱满,并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迟到师生应在国歌响起后,就地肃立(不再走动)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升起。等仪式结束后,方可入队。整个升旗过程中列队人员不说话、不走动、不打闹。值日行政要认真做好队列纪律检查和考勤记录。
5、责任分工。升旗仪式由少先队负责主持,学生队列和升旗手由团总支负责,教师队伍由党支部负责。
6、升旗手、护旗手由团队组织评选推荐(适当轮换);国旗下讲话可根据需要安排学生、教师和干部主讲(党支部协调安排)。